家长,你好!
我局于7月14日接到市教育局教育阳光服务中心的批转函后,局长蒋兴东同志、局纪检书记肖时苏同志高度重视,责成局联点负责人和学校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经查,该校169班系高二年级学生,共有65人。班主任钟志雄老师应家长的要求于7月2日召开了学生、学生家长会,因大部分的家长权衡了参加个别辅导和要求学校老师组织补课的利弊,便要求老师组织补课。但钟老师一再声明,家长有要求,老师愿意牺牲暑假休息时间,考虑各方面的因素,本次补课只补语数英三科,计划补课30天左右的时间,按20元/天计算,补课费约600元,生活费400元,共计收费1000元。经电话抽查学生卢鑫家长(15197913129),已经证实此事。
目前该班有57人参加补课,其中有40人已经交费。补课时间从7月2日开始,因天气炎热和长阳铺片停电,学生于7月12日下午已全部离校。
二、按照告知政策先行、通过教育后仍不改正错误的违规当事人将从严处罚的方式,教育局监察室刘秋平同志受局纪委书记肖时苏同志的委派,于7月15日上午对部分家长进行了电话沟通,并以具体的实例对钟老师进行训诫,然后明确规定,一是立即停止补课行为,并与家长取得联系,以防止在停止补课后学生随意外出而发生意外事故;二将所收的补课费和生活费在7月18日前全面清退到位;三是查实本次收取补课费没有全额清退给学生家长或以后再有补课收费行为,一律按下列处理意见处理到位:“全额收缴收取的补课费;在原来已经取得的职称等级基础上降低一个等次聘用;调出本校到偏远的农村学校任教;年终考核评定为不称职。”
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是教育行政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将以“猛药治顽症、铁腕正风气”的决心,来治理教育乱收费行为,欢迎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举报和监督(举报电话:0739--6833712)。
邵阳县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