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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责任单位、责任人、认定依据、工作权限
    一、责任单位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责任人
    人事股实行股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股长主持股内全面工作,并对本股室工作负全面责任,股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城步苗族自治县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责任人为股长、分管领导。
    三、认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二)《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
    (三)《〈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令第10号)
    (四)《关于印发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湘教师字〔2002〕4号)
    四、工作权限
        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求,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组织和实施城步苗族自治县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认定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和时限
    五、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六)中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
    (七)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面试和试讲合格,教育实习成绩合格。
    六、申报材料
    (一)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填报并生成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请人《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五)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申请人免);
    (六)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七)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八)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
    七、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本人在每年度4月15日至30日内(春季)、10月15日至10月30日(秋 季)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该网站网上申报系统中注册、填报申请认定信息,并生成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现场确认
    由申请人本人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城步苗族自治县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三)受理
    人事股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的,应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7.时限:即时。
    (四)审查
    A、初步审查
    1.人事股按照许可条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由受理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3.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
    4.时限:5个工作日。
    2.专家审查
    城步苗族自治县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负责。
    时限10个工作日。
    (五)审定
    分管副局长按审定工作标准,依据专家审查意见进行审定。
    同意的,签署批准意见,不同意的,说明理由。
    时限:5个工作日。
    (六)颁发证书
        (七)工作时限说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由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省市不可变更。
    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廉政风险点、防范措施
    一、监督检查
    (一)建立完善股务会制度。股内岗位分工,股内全程记录办理过程并归档保存。
    (二)股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三)局机关有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不少于一次。
    (四)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二、责任追究
    行政许可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
    (一)过错责任内容
    1.符合条件不对申请人进行受理的。
    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认定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认定的。
    3.违反法定程序进行认定的。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
    5.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
    6.私自泄漏申请人申请信息的。
    7.其它过错行为的。
    (二)责任主体认定
    行政许可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
    承办人故意违规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
    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股内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股长为责任人。
    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三)追究形式
    (1)股以下(含股级)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局机关纪检察机构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并调离现有工作岗位,一年内不得从事与该岗位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工作。
    (2)副科级以上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3)上述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廉政风险点
    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受外界因素干扰或收受申请人的贿赂,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四、防范措施
     (一)严格执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湖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规定; 
    (二)规范工作程序;
        (三)加强自查自律。
    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流程图
    一、网上报名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网上报名时间:每年4月15日至30日和10月15日至30日
    三、申报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其它纸质材料上所有照片也应与上传照片同版)。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信息。
    5、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报名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6、请及时上网查看认定机构意见。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见网上申报机构注意事项(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逾期未现场确认者,后果自负。
    五、现场确认需携带证件及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书证(二级乙等以上,1954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可免)、原教师资格证(申报高一级教师资格者)的原件和复印件。
    2、从系统中生成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认定体验表》);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3、非师范类毕业人员申请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湖南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目前每年2月在人事股报名,3月在市里考试)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和《湖南省非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及专业培训合格证(目前每年12月在武冈师范报名培训)
    4、相关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hnedu.gov.cn/list/208/index.html(湖南教育政务网)及中国教师资格网。
    5、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
    6、申请人提供的以上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均应依序装订成册。
    7、交与上传照片同版彩色一寸照片6张。
    8、对因填报材料不实或提供虚假证件和材料而影响申报与认定的,后果自负。
    六、通过现场确认者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七、领取教师资格证( 面试合格者每年6月、12月领证)
    八、联系电话:0739-7368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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