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
(一)建立完善的会议制度。
(二)建立完善的职称评审工作制度。
(三)校纪检监察职能部门全程跟进职称评审过程,并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四)通过公示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二、防范
(一)严格执行政策文件规定。
(二)接受社会监督。
(三)加强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四)行政行为经有关领导批准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