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策:需要插班入读的适龄儿童,于8月27、28日持学籍卡、户籍、房产证件等资料到居住地招生区域对应的学校申请学位。若居住地对应学校学位不足,由对应学校登记后报送中心校,由中心校统筹安排到中心校范围内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就读,中心校范围内学校均没有学位的由中心校上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向具有富余学位的其它片区内学校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