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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城步二中违规暑假补课 提问者:金先生 时间: 2017-07-17
  • 咨询内容:城步二中高一进行有偿补课现在已经补课15天,然后还要补课15天
    回复内容: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

    为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教师【2015】5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教发【2016】50号)及邵阳市人民政府教育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暑假违规补课督查的通知》、城步苗族自治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严禁中小学暑假违规补课的通知》(城教督办【2017】01号)要求。我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部署了暑期违规补课专项督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动快、部署早。本次暑假违规补课专项督查由我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纪检书记周德威、主任督学肖中京、监察室主任刘跃亲自挂帅,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7月2日,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召开暑假违规补课专项督查会议,分三个阶段部署安排了此次专项督查。第一阶段:7月3日—7日各校进行自查自纠;第二阶段:7月8日—12日以督学责任区为单位进行全面督查;第三阶段:7月13日—30日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抽调专职督学对部分中小学校进行抽查。
    二、抓落实,成效好。各督学责任区相继召开了会议进行布置,组织了相关督查并上报了督查报告。各学校组织学习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各中小学校长是治理乱办班、乱补课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校教师的补课行为全面负责。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监察室与各校校长、学校与所有教师签订了禁补责任状,发放并张贴了“严禁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致全县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将教师是否违规补课纳入师德评价内容,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通过督查,发现大部分中小学校能做到令行禁止,切实规范了学校办学行为,能认真安排好学生暑假生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有益活动。
    三、下基层,促整改。8月4日,由我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纪检书记周德威、主任督学肖中京、监察室主任刘跃带队的督查组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二中通过采取查看现场、校园巡查、随机电话访谈,听取学校周边群众意见等方式,对暑假违规补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查。督查中发现,二中由年级组组织了假期补习,主要是补足因高考、学考、中考考点组考(从6月5日至6月13日共9天)和期末防汛(6月27日至7月3日共7天)及旧教学楼拆除耽误5天,总共21天。由于耽误的时间太长、课程太多,各学科的教学任务均无法正常完成,家长和学生均反映和强烈要求,为此,二中向教育科技体育局进行了报批,耽误多少天补足多少天。督查组敦促二中批准几天补几天,不能随意延长补课时间,不能收取任何补课费。如有教师以其他名义私自收取补课费的一定按照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整改通知书要求予以坚决退回。
    四、常督查,保常态。在整个暑假期间,督查组将始终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接受各方面的诉求与举报,及时查处反映属实的违规行为。下一阶段,我们将继续加大禁补力度,并保持高压态势。同时县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局纪检监察室加大对在职教师家教家养现象进行认真查处,坚决制止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以任何形式联合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相关条规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追究所在学校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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