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财务报账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肃财务纪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学校经费更好的为教育服务,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经费管理制度。 1. 坚持校长、后勤校长、总务主任“一支笔”审批的原则,学校其它领导和科室不能签字批准。 2. 审批权限:开支在500元内(含500元)由总务主任审批;500元以上至3000元(含3000元),由总务主任审核后报后勤副校长审批;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由总务主任、后勤副校长审核后报校长审批;5000元以上经校务会研究决定同意开支后,再由总务主任、后勤副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3. 审批程序:坚持先审后批、从下而上逐级审批的原则。首先由学校会计审核,审核无差错后签字或盖“审讫”印鉴,然后交总务主任审批,总务主任根据规定的审批权限签字或送审。票据不合要求、手续不齐全、会计应拒绝签字盖印;未经会计签字或盖印鉴的票据,领导应拒绝签字;审批手续不全,出纳应拒绝付款。相关人员把关不严,造成的损失,各付其责。 4. 票据要求:学校各类发票,必须具有开票时间、名称、单价、数量、金额、使用用途,经手人和证明人(验收人)签字,开票单位印鉴和税务印鉴等。 5. 公务接待:经校长批准后,严格控制人数,实行对口部门及主管领导负责接待,接待标准不能超过学校规定,采用公务卡结算。发票经校长签字后,再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6. 因公出差或学习:严格按卲财政〔2014〕15号文件执行。先填写出差审批单,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出差,返校一周内填好出差报销单(含出差审批单)办理报账审批手续。因公到市内办事,按公交车标准如实报销。填好相关单据,办理审批手续。 7. 因公需从财务室预支,须按第二条审批权限中的数额,经审批后方可预支,一周内必须凭票冲抵归还,否则,财务室直接从津贴中扣除。不办理借款审批手续,出纳应拒绝付款。 8. 此制度自通过后于 邵阳市女子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