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责任人、工作依据、工作权限
一、责任单位:邵阳教育学院培训科
二、责任人:实行科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科长主持科内全面工作,并对本科室工作负全面责任,科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三、工作依据:
四:工作权限:根据省教育厅有关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精神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工作要求,邵阳教育学院培训科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我市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教育教学基本技能的培训考试工作。
工作程序
一、因湖南省将在2015年下半年进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故本次培训证书的最后使用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之后不再使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全省统考不合格者不得参加本次培训。
二、培训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学科教学法、教师职业道德、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业评价及班主任工作)、教学基本功(包括普通话、毛笔字、钢笔字、粉笔字等),并按照相应层次师范生的要求组织教育实习。教育实习主要考核学员结合专业,备课说课的能力。
三、培训地点:本次非师范类人员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技能培训设邵阳教育学院。邵阳教育学院分层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层次)进行培训、实习、考试。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3月30日至4月1日。
2、培训、实习时间:4月7日到25日
3、考试时间:4月26日 五、其他:
1、统考、办证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2、联系电话:2354337(邵阳教育学院培训科),联系人: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