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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教科通〔2016〕19号
     
    关于转发《关于邵阳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
    现将邵阳市教育局《关于邵阳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邵教通〔2016〕4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遵照执行。
     
    大祥区教育科技局
    2016年4月8日
     
     
     
     
     
     
    邵教通〔2016〕49号
     
    关于2016邵阳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做好我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根据《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湖南省教育综合改革方案(2015年-2020年)》相关要求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稳步推进我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优质内涵发展,提升教育发展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全面推进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社会和谐,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初中毕业学业考试
    1、考试科目与时间
    (1)根据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中考科目安排如下:
    九年级: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体育、艺术(包括音乐、美术)、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八年级:生物、地理、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上机操作。
    (2)文化学科考试定于2016年6月16-18日进行,艺术、体育学科考试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能力考查于2016年5月30日以前完成。
    2、考试形式
    (1)闭卷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其中生物、地理分卷合堂考试);
    (2)开卷考试:思想品德、历史;
    (3)听力测试:英语(部分);
    (4)现场测试:体育;
    (5)操作能力考查: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
     (6)科目考查:艺术
    3、考试时量与分值
    (1)考试时量:语文、数学各为120分钟;思想品德、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为90分钟,生物、地理合堂考试为120分钟;体育、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艺术考查根据各学科特点,另行安排。
    (2)学科分值:
    语文、数学、英语各为120分,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生物、地理、体育各为100分,艺术、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上机考查成绩每科为100分。
    4、考试结果的运用:
    (1)教学水平评价方式:九年级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七个学科和八年级考试的生物、地理成绩,均以分数形式呈现。艺术、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均用等级形式呈现。等级按中考成绩转换,设A、B、C、D、E五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A等,80分-89分为B等,70分-79分为C等,60分—69分为D等,不足60分为E等。
    (2)高中招生录取成绩计算方式:将学生的中考文化考试分数按一定的比例折算后,计入升学总成绩,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依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按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按100分,体育学科按50%,即50分,地理、生物学科按50%,即各为50分。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总分为910分。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所有等级科目成绩均须在D等及以上;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所有等级科目成绩中D等不能超过一个。
    5、考试的组织与管理
    (1)命题工作。中考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命题,中考命题的依据是各学科的课程标准、现行使用教材及省教育厅制定的《考试标准》。
    初中英语科考试仍统一加试听力,即英语试卷由笔试和听力两部分组成,同堂考试,英语试卷合计满分为120分。英语听力采取播放磁带的方式进行,时间约10分钟,分值为25分。英语听力部分为试卷的第1大题(无试听部分)。
    (2)制卷与运送。中考各科试卷均由市教育局负责统一印制,并于考试前3-5天运送到各县市区。
    (3)阅卷及统计。采用远程网上评卷方式,各考试科目试卷分试题卷与答题卷两类,考生考试时应在答题卷上解题。评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相关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具体实施。各县市区要协助市教育局做好评卷教师的选聘推荐工作。
    (4)组考工作。中考组考工作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具体由基础教育科负责组织实施,体卫艺科、市教科院、市电教馆、市教育装备所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并负责作好相关学科的组考方案。中考考点原则上设在高中招生学校(即考生志愿学校),八年级的考试可在初中学校设立考点,但必须交换监考老师,本校及本年级教师不得担任监考工作。考试期间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应派出驻点巡视员。
    (5)报名收费。中考收费项目及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6、颁证标准
    根据普通中学学籍管理规定及课程计划,2016年我市初中学生毕业标准为:文化考试成绩平均及格,等级评价科目成绩均在D等及以上,即可获得毕业证书。不合格的学生须参加下一年度中考(凡有未及格科目的均需报名参加中考),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初中毕业证书。
    三、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
    1、评价内容和程序
    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评价内容和程序实施。
    2、评价结果运用
    由综合性评语和等级两部分组成。综合性评语以实证性材料和数据为基础,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等级分为A、B、C、D四个等级。原则上A、B、C、D等级分别占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总数的20%、30%、40%、10%。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须达到B等;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学生须达到C等。
    3、评价要求
    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机制,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实证材料。评价结果力求做到客观、公正、准确和详尽。并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如有异议,学校评价指导委员会应进行调查处理。
    四、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1、招生计划
    我局统筹管理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办学规模。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源和高中学校办学能力确定,坚持普高和职高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各县市所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应于4月上旬报市教育局计财科和基础教育科,经我局核准后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一次性下达。
    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不低于50%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名额按一定方式分配给辖区内初中学校,切实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报名方法
    (1)在籍初中毕业生凭身份证,在学籍所在地统一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
    (2)外地回邵考生持相关证件及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名手续,市区户口的考生直接到市教育局中招办办理报名手续。
    3、填报志愿
    学生应根据市教育局公布的邵阳市高中阶段招生学校2016年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填报。学生志愿一经确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实施办法,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报名学校负责具体落实。
    4、招生方式
    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采取“择优录取与指标到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区域招生办法。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在市区招生区域实行轮换。邵阳市十五中、邵阳市十六中属托管学校招生区域,不实行轮换。市直其它普通高中招生区域限定在市区范围内。县市普通高中招生区域原则上限定在本县市范围内。
    (2)实行自主招生办法。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发﹝2015﹞45号文件,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在其招生范围内,各招收60名学业成绩拔尖、综合素质优秀、具有创新潜质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组建“卓越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该计划预录取学生须报市教育局备案,并须参加全市中考且总分达到市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3)试行推荐录取办法。专门用于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学生、在某一学科或某一方面(如创新发明、信息技术、自然科学、艺术、文学创作等)具有卓越才能的学生。推荐生须有两位省级以上该领域的权威专家和所在学校校长共同实名推荐,推荐生名额不超过招生计划的百分之一。
    (4)教育精准扶贫办法。2016年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继续面向全市各招收45名成绩优秀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办法是根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经所在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且不得举行任何其它形式的考试。
    (5)特长招生办法。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学校条件可以按招生计划4%的比例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经批准后,应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招生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完成后,学校按特长生招生计划数的1:1.2的比例将考生专业成绩分别报县市中招办备案。
    (6)择优录取办法。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在其招生范围内,可以按学校招生计划的30%择优招录应届初中毕业生(该计划不含“卓越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推荐生、面向全市择优录取的学生和体育、艺术特长生。其中体育、艺术的特长生招生工作,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体艺科、监察室应全程监督参与)。
    (7)指标到校办法。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在完成“卓越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推荐生、全市择优录取、特长生和招生区域内择优录取后,将余下的招生指标一次性分配给区域内的各初中学校,根据指标数和学生志愿及中考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学生。
    5、准入制度
    根据普通高中择优录取的原则,2016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仍然实行最低控制标准的准入制度。市教育局根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1:1.5的比例,划定省级示范性高中和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示。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分数线必须以此为准,即凡进入普通高中学习的学生中考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城步县作为少数民族地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由市教育局单独划定。
    6、录取依据与程序
    以学生志愿、初中毕业学业文化考试成绩、艺术考查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实验考查成绩、信息技术考查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各类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的依据。
    (1)第一批次:邵阳市一中、邵阳市二中“卓越创新人才培养实验班”、推荐生、面向全市择优招生录取。
    (2)第二批次:体育、艺术特长生录取。特长生的中考文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招生成绩总分的60%,参照专业测试成绩,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和指标数,择优录取。
    (3)第三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范围内择优录取。依据学生志愿,将该区域内所有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学生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列序,按规定的计划数依次录取。
    (4)第四批次:省级示范性高中到校指标录取。将初中学校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学生(已被择优录取的除外)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配到校指标数确定录取学生。如区域内有两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为平衡两校招生人数,将采用调剂分配的方式,确定这批学生的录取学校。
    第五批次:其它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学生志愿和中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须依据本文件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程序。
    7、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优惠政策
    (1)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优惠项目是:烈士子弟、二等以上(军)功臣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等。各项优惠分值均为5分,优惠项目不累计。优惠对象的各种证件(原件)必须在5月31日前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方可生效。
    (2)凡持有残疾证的学生,可以不参加体育考试,成绩按80%计算;因其它原因申请体育考试免试者,经审批同意后,可以不参加考试,成绩按60%计。
    (3)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文件要求,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以听力残疾证为准或县级以上医院鉴定并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程序申请认定后,可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4)、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调整高考加分政策的有关精神,我市中考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调整为:自2016年1月1日起逐步取消体育等中考加分项目,2016年1月1日以后参加体育竞赛获奖不再具有中考加分资格,可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供招生录取时参考。对此前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中获得的相关奖项设置过渡期。过渡方式为:对初中阶段参加省运会获单项或团体前1-3名者,可作为体育特长生推荐录取省示范性高中;参加省级体育竞赛团体获前六名、单项获前八名的主力运动员,经专项测试,按体育特长生的要求择优录取;参加市级体育竞赛团体获前三名、单项获前六名的主力运动员保留其加分资格,分值不超过5分。
    8、招生纪律
    (1)规范招生宣传。中考报考指南宣传册,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印,免费发放到各初中学校进行统一宣传。各级各类高中阶段学校不得擅自发布招生简章、招生广告,不得悬挂、张贴虚假信息、夸大自身、诋毁他校、误导学生和家长的宣传横幅。
    (2)规范招生考试。今年我市继续实行“两考合一”的方法组织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即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合为一次考试。招生学校不得擅自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选拔考试、加试和面试。
    (3)规范招生录取。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录取,依据招生计划、学生志愿以及全市普通高中学生录取控制标准择优录取。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否则不予注册学籍,体育、艺术特长生严格按招生计划录取,严禁任何学校(含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在中考成绩公布前招收录取学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擅自接受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向外地高中学校推荐生源或提供毕业生信息,坚决杜绝高中阶段招生中以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的现象发生。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把做好考试和招生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环节,作为维护教育形象和稳定大局、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安定的大事抓好抓落实。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并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统筹协调考试和招生工作。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学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中考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要着重解决好考试期间考点供水供电、医疗预防、安全保卫、考生食宿以及防噪声干扰等问题,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各类舞弊、失密泄密事件及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各类学校要统一领导、统筹兼顾,确保考试和招生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3、科学评价,正确导向。坚持中考改革的正确方向,在落实好已有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中考改革的有关要求,进一步配套和完善有关政策,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以中考成绩为依据、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发挥初中学业考试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检测、评价功能,并指导学校认真研究解决好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要充分发挥招生政策的导向作用,引导学校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全面发展,积极推进素质教育。
    4、严肃纪律,规范行为。今年要把规范中考和招生行为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突出重点来抓,引导学校严格执行考试和招生纪律,对于违反考试招生规定,扰乱招生考试秩序,损害教育形象的行为的学校及相关负责人一律按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处理。
     
                             邵阳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3
     


     
    附:
    2016年邵阳市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安排表
     

    九九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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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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