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公办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分配))
市(州):邵阳市 县(市、区):北塔区 填表单位(公章): 教育局 填表日期: 2011-7-15
事项名称 |
公办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分配)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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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
430511734763189C20400 |
子项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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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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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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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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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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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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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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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对象 |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区属小学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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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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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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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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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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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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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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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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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
1.公办初中招生分配以一所中学为招生单位,其附近的小学为分配单位。某中学周围的一所或几所小学的毕业生总数超过该中学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分配: ⑴学生与父母同户、同住,房产、常住户口在小学学区者; ⑵学生从小(自出生日起)寄养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房产、常住户口在本小学学区者; ⑶学生有本区常住户口,但不属于上述两类者; ⑷学生无本区常住户口,小学在我区借读者。 (5)若某校招生计划已满,则(3)、(4)两类情况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2. 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学籍情况以毕业小学学籍管理档案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为依据。 3. 因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小学毕业生上年1月1日后因搬家迁户要求调整进入现住房附近学校就读者,可酌情相对就近安排。 4.北塔区户籍的外地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北塔区升初中的,应在公办初中分配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登记填表,由区教育局酌情安排。 5.北塔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北塔区就读初中的,证件齐全的,按第一项(1)对待,否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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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 |
(1)区教育局召开乡(镇)教研员会议,公布有关政策规定,部署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工作。 (2)各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向家长说明有关政策规定及填表说明,做好小学毕业生相关证件初审、登记表填写审核及录入软盘工作。 (3)区教育局做好学生相关证件、登记表审核工作。 (4)公办中学录取学生。 (5)区教育局发放录取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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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北塔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706室) 监督举报电话:0739-562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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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点 |
办公地址:北塔区政府办公大楼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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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到达线路 |
乘26、31路公交车至北塔区政府站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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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每年按照市教育局招生统一安排,约6月上旬报名,8月上、中旬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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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0739-562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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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普教股工作人员 0739-562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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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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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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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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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
即时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普教股工作人员 |
普教股 |
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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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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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普教股工作人员 |
普教股 |
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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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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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主管副局长 |
教育局 |
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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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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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主管副局长 |
教育局 |
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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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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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普教股工作人员 |
普教股 |
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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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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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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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学毕业生登记表(贴相片) |
表格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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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房产证、国土使用证、户口簿 |
证件 |
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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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返区升学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提供就读学校《素质教育手册》 |
证件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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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暂住证、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户口簿、住房租赁证等 |
证照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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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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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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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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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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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肖新良 填报人(签字):邓艳梅 联系电话:0739-5623801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提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