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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公办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分配))

    市(州):邵阳市       县(市、区):北塔区         填表单位(公章): 教育局                        填表日期: 2011-7-15

    事项名称

    公办初中招生(小学毕业生分配)

    子项名称

     

    事项编号

    430511734763189C20400

    子项编号

     

    办件类型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否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区属小学毕业生

    许可依据

     

    是否收费

    □是   ■否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许可条件

    1.公办初中招生分配以一所中学为招生单位,其附近的小学为分配单位。某中学周围的一所或几所小学的毕业生总数超过该中学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小学毕业生的户籍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分配:

      ⑴学生与父母同户、同住,房产、常住户口在小学学区者;

      ⑵学生从小(自出生日起)寄养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房产、常住户口在本小学学区者;

      ⑶学生有本区常住户口,但不属于上述两类者;

    ⑷学生无本区常住户口,小学在我区借读者。

    5)若某校招生计划已满,则(3)、(4)两类情况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2. 户籍情况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本为依据;学籍情况以毕业小学学籍管理档案为依据;居住情况以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为依据。

      3. 因毕业班学生一般不转学,小学毕业生上年11日后因搬家迁户要求调整进入现住房附近学校就读者,可酌情相对就近安排。

    4.北塔区户籍的外地小学毕业生要求回北塔区升初中的,应在公办初中分配之前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登记填表,由区教育局酌情安排。

    5.北塔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北塔区就读初中的,证件齐全的,按第一项(1)对待,否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许可程序

    1)区教育局召开乡(镇)教研员会议,公布有关政策规定,部署小学毕业生升学分配工作。

      (2)各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向家长说明有关政策规定及填表说明,做好小学毕业生相关证件初审、登记表填写审核及录入软盘工作。

      (3)区教育局做好学生相关证件、登记表审核工作。

    4)公办中学录取学生。

    5)区教育局发放录取通知书。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北塔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706室)    监督举报电话:0739-5623801

    窗口地点

    办公地址:北塔区政府办公大楼七楼

    交通到达线路

     2631路公交车至北塔区政府站下

    工作时间

    每年按照市教育局招生统一安排,约6月上旬报名,8月上、中旬招生

    业务咨询电话

    0739-562380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普教股工作人员   0739-5623801

    单位网址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即时 个工作日

    □是   ■否

    普教股工作人员

    普教股

    干部

      

     

    □是   ■否

    普教股工作人员

    普教股

    干部

      

     

    □是   ■否

    主管副局长

    教育局

    干部

      

     

    □是   ■否

    主管副局长

    教育局

    干部

    办结告知

     

    □是   ■否

    普教股工作人员

    普教股

    干部

    提交材料信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1

    小学毕业生登记表(贴相片)

    表格

    1

    2

    房产证、国土使用证、户口簿

    证件

    各1

    3

    返区升学的除提供上述证件外,提供就读学校《素质教育手册》

    证件

    1

    4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暂住证、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户口簿、住房租赁证等

    证照

    1

     

     

     

    1

     

     

     

    1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是       ■否

    审批流程图

     

    负责人(签字):肖新良                    填报人(签字):邓艳梅                       联系电话:0739-5623801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提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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