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政务服务事项信息表(公办小学招生)
市(州):邵阳市 县(市、区):北塔区 填表单位(公章): 教育局 填表日期: 2011-7-15
事项名称 |
公办小学招生 |
子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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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号 |
430511734763189C20500 |
子项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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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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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
□是 ■否 |
转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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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前置审批 |
□是 ■否 |
前置审批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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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联合审批 |
□是 ■否 |
联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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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
□是 ■否 |
特别程序 |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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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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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对象 |
本区户籍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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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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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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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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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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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数量 |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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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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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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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条件 |
(一)学校招生坚持“就近入学”、“住、户一致”的原则。招生时,学龄儿童户口须与父母户口、房产证、家庭住房一致,凭本区户口簿、房产证到户口所在服务区学校报名登记。当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三者不一致时,原则上应回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的服务区报名登记。当实际居住地服务区小学的学额已满时,该小学应先受理登记,再由区教育局普教股统筹安排。 (二)以下几类学龄儿童可持有关证明到居住地有关学校登记。 1、因城市建设拆迁过渡,距离回迁地又较远的,可凭户口簿、拆迁协议书、住房租赁证或租房协议书、临时过渡地社区及派出所证明到过渡地所在小学登记。如所在小学学额已满,教育局普教股根据其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非北塔区户口,户籍地没有监护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已取得暂住证并至当年8月底前已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同时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的要求借读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须持家庭户籍本或身份证、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有效暂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接种卡、《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就学联系函等到居住地附近指定小学报名登记,学校要做好入户调查工作。如上述报名登记学校招生超过计划数,由区教育局普教股按相对就近原则予以统筹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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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程序 |
1、划定每所学校招生区域 2、适龄儿童到指定学校登记 3、学校查验有关证件,确定招生名单 4、教育局普教股审核招生名单 5、学校张榜公布招生名单 6、学生报名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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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
北塔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706室) 监督举报电话:0739-562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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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点 |
办公地址:北塔区政府办公大楼七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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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到达线路 |
乘26、31路公交车至北塔区政府站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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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
每年8月下旬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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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电话 |
0739-562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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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普教股工作人员 0739-5623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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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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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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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环节 |
办理时限 |
进行特别程序 |
执行人 |
所在部门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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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理 |
即时 个工作日 |
□是 ■否 |
普教股工作人员 |
普教股 |
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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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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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普教股工作人员 |
普教股 |
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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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 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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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主管副局长 |
教育局 |
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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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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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主管副局长 |
教育局 |
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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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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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普教股工作人员 |
普教股 |
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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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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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
份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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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房产证、国土使用证、户口簿 |
证件 |
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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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提供:暂住证、务工合同(或营业执照)、户口簿、住房租赁证等 |
证件 |
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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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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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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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字):肖新良 填报人(签字):邓艳梅 联系电话:0739-5623801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提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