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双清区教育局
>
基教股
>
在线办事
> 相关资料
责任单位、责任人、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一、责任单位
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二、责任人
基础教育股实行股长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股长主持全面工作,并对股内工作负全面责任,股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普通中小学招生责任人为承办人、副股长、股长、主管领导。
三、审批权力行使依据
(
一)教育局每年制定下发的《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方案》
(
二)教育局每年制定下发的《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
Copyright©2014 双清区教育局阳光服务平台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湖南省双清区 技术支持:
文氏科技
电话:0739-5226785 邮箱:604411153@qq.com QQ:604411153 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