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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责任单位
    教育局办公室
    二、责任人
    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中心全面工作,并对本中心工作负全责,中心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教育局信访工作责任人为主任、分管副主任、承办人。承办人设A、B角,主办人A角,协办人 B角,当A角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时由B角承担。
    三、权力行使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
         (二)《信访工作条例》。
    受理范围、工作原则、处理信访操作程序有要求、信访办理、查办信访案件的程序和方法、几种特殊信访件的办理、保密要求、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