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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责任部门
    邵阳市第十中学总务处
    二、责任人
    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主要责任人,总务主任为直接责任人。校总务处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并对工作负全面责任,总务处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三、权力运行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三)《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第14号令)
    四、监督检查安排
    每个学期开学配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局对学校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学校卫生工作检查。学期中进行不定期的抽查。
    五、监督检查内容
     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是否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