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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监督检查

    ()建立完善制度。公示等每个环节都要签名

      ()巩固完善集体审议制度。严格按有关条件成立审议小组。实行回避制,与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参与评选工作。发扬民主,审议小组成员在听取情况介绍的基础上,充分开展讨论,发表意见。评选结果由审议小组成员无记名投票产生,一人一票。

    ()坚持公示制度。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校园内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十、责任追究

    过错责任内容

    1.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的;

    2.违反保密规定的;

    3.违反规定程序的;

    4.其他过错行为。

    十—、廉政风险点

    学校在评审过程中,受外界因素干扰或收受贿赂,违反政策规定,不客观公正出具评审意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十二、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政策规定。

    ()要求真实报告候选学生家长资料,凡有子女、亲属被确定为推荐人选,其本人必须回避当年的评选工作,在市级评选中,推荐人选所在学校教师不得参与。

    ()逐级评审、公示。

      ()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经办人员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