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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七年级学生因未完成作业老师不让上学 提问者:周蕾 时间: 2024-03-03
  • 咨询内容:寒假在即老师在课堂上额外让学生买一套名为“风向标”的作业,并没有告知家长,可能刚发假比较激动,学生最初也不知道事情的紧迫性,在还有一个星期开学的时候告诉了我们,但是那个时候已经买不齐一整套作业了,我让弟弟返校当天同老师解释,当天放学后弟弟告诉我买一套作业不管什么都可以只要十天内写完,作业是第三天到的,现我已得知老师告知学生没有完成作业不可以回学校上课。我认为上课和补写作业并不冲突,他可以在课间时间,可以在放学回家补,为什么一定要在家里完成才能上学,即使他成绩差,难道成绩差就不能享受应当的教育了吗,那他经常这样子错过的课程应该怎么办呢。老师不应该好好引导教育吗,动不动就是没写完不准回学校上课,当然作为家长也有原因,但是我们家庭情况复杂现在我奶奶带着他上学,六十岁的老人家怎么会了解呢,只能多多麻烦麻烦老师。《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5条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4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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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您的来信,因您提供的信息太过于笼统,我们无法详细调查,建议您提供详细的县市区学校名称、年级、班级以供市教育局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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