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邵阳市教育局 > 查看回复
  • 标题:违规使用国家免学费补助 提问者:黄周昭 时间: 2020-09-25
  • 咨询内容:邵阳市艺成职业技术.汉帆教育学校梅子井校区这边利用学生每期1200元的免学费补助,要求学生报考函授大专时的学费直接拿这个国家免学费抵扣。比如:某某学生今年第一学期的学费是10800元,然后国家这个免学费可以抵扣1200元,那就只要交9600元学费,但这个某某学生在学校报考了成人函授大专,那他这学期的学费还是要交10800元,免学费1200元他就不能享受,直接用来抵扣函授大专的学费,往后的每一期交学费都不能享受,一共四个学期,那就四个学期这个免学费1200元都要拿来抵扣大专学费。
    回复内容:
        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是指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补助方式为:第一、二、三学年因免除学费导致公办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学校(标准1200每学期)。对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与补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关于成人函授大专以及收费问题请拨打0739-5603945或5603953详细反映。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