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共青团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协助中小学布局调整;负责评价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教学质量;负责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卫生、艺术、美育、国防教育以及科技教育等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负责组织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的招生工作;负责管理课程、教材与课程改革;负责基础教育统计报表;负责组织中小学考试考查工作;负责总结和推广教育教学管理经验。